10月31日,山东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示公告,青岛百洋
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为我省第一家获准从事互联网
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其下属的“百洋
健康药房”网站将成为我国第四家合法的网上
药店。
自2005年12月1日起,我国允许药品
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也就是设立网上药店。截至目前,国内已经有3家网上药店获准经营。2006年4月1日,我省颁布了《山东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自身网站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刘本功介绍,在我省,申请开设网上药店并可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必须是合法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个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具备资格。网上药店获准设立后,必须严格按照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销售,也就是说只能销售
非处方药品。
11月1日,青岛百洋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该公司9月底提出开设网上药店申请,“审批过程比较顺利”。从其正在建设中的网站,记者看到,上面有中西药、美容护肤、
医疗器械和
减肥瘦身等产品出售,消费者要购物的话,首先需要注册,然后选择要购买的药品、支付方式和配送方式,药店在收到付款后发货,整个流程和其他网上购物没有太大的区别。
目前,互联网上存在很多非法的药品销售网站,一些消费者因此上当受骗。刘本功表示,合法的网上药店将是对实体药店的一种有益补充,但目前对网上药店的监控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监督管理办法。下一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定期浏览网上药店、查看网上药店交易记录等手段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直至取消其交易服务资格。青岛百洋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网上药店开通后,其所有交易记录将保留三年待监管部门查验。
网上药店在欧美一些国家发展较快。近年来,我省各类便民药店越来越多,消费者可以很方便地买到需要的常用药品。同时,对多数消费者来说,网上购物特别是购买药品这种特殊商品还是一件新鲜事物。有关人士表示,网上药店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