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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陕食药监健用字”产品清理工作的通知(特急)》(国食药监办[2007]324号)精神,针对当前保健用品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为切实规范保健用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不法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进一步深化保健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加强保健用品注册管理。严格执行保健用品分类目录管理制度,不得将国家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产品,以及未列入新的保健用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作为保健用品进行审批。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保健用品审评技术标准和企业生产条件要求,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审批,切实提高我省保健用品行业整体水平。
二、 继续深入开展已批准产品的清理登记。对审批过的品种逐一进行审核清理登记,对擅自改变生产场地的违法产品,一律撤销其批准文号;对擅自改变注册地址,无法保证许可监管的品种一律予以注销;对超出新修订的《陕西省保健用品分类目录》范围的产品,不再作为保健用品进行管理,其批准文号将予以注销。
三、 严厉打击保健用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继续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加大对省内外媒体发布保健用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建立企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和品种一律予以曝光,并作为各级药监部门的监管重点,发现违法行为,严厉予以处罚。
四、 加大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违反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擅自更改产品名称、包装和使用说明书等各种违法行为,对产品重点检验项目检验不合格的,一律撤销其批准证书。
五、 积极开展保健用品到期品种的再注册和再评价工作,严格确立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对不符合新的注册生产条件的产品,予以淘汰。
六、 加强对保健用品检验机构的监督,发现检验机构不按照保健用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对保健用品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一律取消其保健用品检验资格。
七、 建立和落实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高保健用品审评审批工作质量。对审评审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 药监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尽快行动,积极开展各项治理整顿工作,务求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实效,确保我省保健用品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
二○○七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