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业内新闻 | 经济要闻 | 医药新知 | 厂家动态 | 医院动态 | 药店动态 | 价格行情 | 市场分析 | 营销策略 | 医院营销 | 药店营销 | 战略分析 | 展会信息 | 招标公告
不良记录 | 撤销文号 | 真伪鉴别 | 违法广告 | 质量法规 | 药监动态 | 质量公告 | 光 荣 榜 | 医师园地 | 药师考试 | 如何选址 | 药店认证 | 医药科技 | 新品研发
首页 >> 资讯频道 >> 开办药店 >> 药店认证
经营企业未按储存条件摆放的药品如何处理?——请看国家局罗博士的观点
来源: 网络   时间: 2008-05-06   点击数:      字体:
经营企业未按要求储存药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比较典型的就是头孢哌恫钠,因为该品种与其他头孢类抗生素包装较为相似,很容易混淆。遇到此种情形大家如何处理,前一段时间大家好像讨论过这个话题,那么大家来看看我们国家局罗杰的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执法依据。摘自《中国医药报》2007年1月27曰第六版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目前有三种看法:

1、属经营劣药行为,违反了《药管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规定的按劣药论处”,因为《药典》里规定了哌酮钠储存条件为“密闭,冷处贮藏”。

2、应抽验待结果出来后再处理

3、违反GSP的规定。违反《药法》第十六条规定,即企业必须按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执行,依据《药法》第七十九条,警告,责改;逾期不改,责停整顿,并处5000~20000罚款。

当然如有检验报告可直接按按劣药处理即可。罗杰基本同意第三种观点,但认为适用法律依据有所不同。GSP第六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配备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药品应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

我读了上述讨论后,有所启发的是条款的灵活应用,而不能死板的套用。稽查人员除了“一法两条例”外,还要多学学其他法条与规范,比如GSP规范,这里面非常细致地描述了企业经营规范行为标准,是对药法与条例的有益补充。我本人在这方面很是欠缺,主要工作光稽查了,有关市场准入认证方面还不行,以后还要多与其他部门的人员交流,打造成为复合型执法人员。

另:该违法行为如果发生在医疗机构呢?不知有否对药品使用单位相关药品储存条件进行规范,其实药品的流通流域主要集中在了医疗机构中,而相关规范却没有制定,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期盼《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出台!!!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信息
资讯文章搜索
- 营销策略 -
·对药店超市化的忧虑10/06
·药店业态“巴别塔”断想10/06
·好店长不一定就是好督导:...10/06
·让“假说”来“验证”药店...10/06
- 行业新闻 -
·温家宝:坚定信心 扎实工...10/06
·港报:十七届三中全会或探...10/06
·众专家论医改:医疗资源动...10/06
·中国医药产业集中度将进一...10/06
- 药店动态 -
·老百姓大药房艰难开出京城...10/06
·不凭处方售药 太原两药店...10/06
·海王星辰千万并购杭州武林...09/22
·天津医药变身药店“一哥”09/17
- 质量管理 -
·2008年第2期国家药品...09/24
·朔州市局2008年1——...09/19
·朔州市局2008年1——...09/19
·朔州市局2008年1——...09/19
眼部浮肿该选择怎...
哪些人出行不宜坐...
家庭主妇胳膊保健...
调节女人肾虚的最...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本站动态服务条款网络广告 - 市场合作 - 友情链接
各公司网上销售咨询电话
北京:010-60210336 上海:021-51203203 湖北:027-84886602 广东:0760-88588555 河南:0371-63333700
新疆:0991-3607881 山东:0531-66596098 福建:0591-87308629 温州:0577-88799952 江苏:025-57926953
  copyright © 2001-2008 jzteyao.com.cn 京ICP证010611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大兴经济开发区广平大街9号  邮编:1026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Produced By HZCMS合正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publishdate:2008/10/07 10:01:34